智学网从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4年北京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日期:7月17日-23日,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公告》,官方通知原文如下:
依据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实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4 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北京区域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职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区域的考试报名职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一科”和“免二科”3 个级别,考试报名职员应依据报名要求正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报名。
考试设置《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 个科目。
3、报名要求
凡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 4 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 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 年。
4. 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 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获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 年。
参加 3 个科目考试
符合上述第 5 款、第6 款报名要求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
参加 2 个科目考试
符合上述所列报名要求,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有关常识》2 个科目。
报名要求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上述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是指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策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含“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含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与“建筑与土木工程范围”的工奥创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2.报名要求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
3.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获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 日。全日制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未毕业期间历程不计入工作年限。
4、考试安排和作答需要
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考生答卷前需要仔细阅读试题封二的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专用答卷卡首页的作答需知,答卷时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卷卡上作答。
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5、报名有关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情推行告知制
考试报名职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要求,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书》,切勿委托别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对考试报名职员的内容拓展核查,成绩合格拟获得资格证书职员信息将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分数查询”栏目进行公示,同意社会监督。不实填报、不真实的职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意“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报名步骤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考试报名职员须登录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步骤见附件。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4 年7 月17 日至7 月23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考试报名职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大报名证明事情告知制事中监管,自今年报名起,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2024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4年已在北京区域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本次考试报名级别不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交费即可。
3.在线缴费时间为 2024 年7 月17 日至7 月25 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职员可进行在线缴费,交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成功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交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交费时段的,均视为舍弃报名。
5.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的职员须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6.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询“问题解答”。
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于2024 年9 月12 日至9月17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准考证打印”栏目下载准考证打印,并根据准考证上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考试。
考试概要
2024 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概要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概要》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6、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职员须在连续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一科”级别的职员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职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24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4 年在北京区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此前获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考生可于 2024 年 11 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看”栏目公布。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精神,《中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根据原方法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国内有效。
7、怎么收费和电子票据领取
根据《北京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怎么收费的函》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怎么收费为每个人每科 58 元,主观题科目怎么收费为每个人每科62 元。
考试收费票据使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财政局,依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询“电子票据领取”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字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员工回复,并解决有关电子票据问题。
8、违纪违规行为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根据《专业 -9-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
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我们的答题,预防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
9、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考试报名步骤图